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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咨询中心管理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19-10-04 点击数:

第一章 对咨询师的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自身修养,通过自我心理分析和各种方式,搞好自我成长,提高心理素质。

(二)注意自我形象,以便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形象和心理咨询室形象。心理咨询室是进行心理咨询的专业场所,不能有闲聊、娱乐、吵闹等妨碍正常工作的事情发生。

(三)爱护咨询室的一切设施,保证室内的环境温馨、安宁、干净、整洁、有序。

(四)如果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觉情绪不佳,或者在生活有应激事件发生,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咨询安排。应做好自我心理调整,也可以请求内部成员的咨询帮助。

第二章 咨询原则

(五)保密原则,心理咨询中最重要的原则,既是咨访双方确立相互信任的前提,也是咨询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。

(六)时间限定原则,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,一般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(初次可以适当延长),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。

(七)“来者不拒,去者不追”的原则,无论是从开始到咨询关系确立,还是咨询过程中,以及咨访关系的终止或结束,都不应该存在任何意义上的强制,心理咨询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。

(八)感情限定原则,咨询人员不可以将自己的情绪带进咨询过程,不应对来访学生在感情上产生爱憎和依恋,更不能在咨询过程中寻求爱憎、欲求等方面的满足和实现。

(九)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,心理咨询期间,由于来访学生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,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调换系部、退学、转学等重大决定;对有强烈自杀倾向的来访学生,必须慎重进行咨询活动,以免发生意外。

(十)伦理原则,心理咨询活动的开展必须以一定的伦理规范为约束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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